監管加強人身險公司標準化數據報送
出處:北京商報 作者:胡永新 網編:武杉 2025-07-16
金融監管總局一紙通知,將部分人身險公司數據報送問題推至臺前。7 月 16 日,北京商報記者獲悉,金融監管總局近日下發《關于加強 2024 版人身保險公司標準化監管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指出,部分人身險公司都能夠按照要求開展數據報送工作,但在數據的完整性和數據報送工作方面仍存在報文內容錯誤、報文內容與數據包內容不一致等問題。根據《通知》,存在歷史數據漏報錯報問題的公司應盡快完成數據修正,并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前重報。
數據是監管的核心抓手,險企的償付能力、產品定價、風險管理,都將依賴高質量數據支撐。
據了解,各人身險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開始人身險 2024 版標準化監管數據的報送,《通知》指出,大部分公司都能夠按照要求開展數據報送工作,但是在數據的完整性和數據報送工作方面仍存在問題。
其中,在數據質量問題方面,部分公司存在報送時未按照規范要求進行數據加工、數據未真實反映業務等問題,如員工信息私自脫敏、渠道信息應填未填等。部分公司未按照要求對該時間范圍內的數據進行回溯,漏報保費、理賠等數據;部分公司的歷史數據存在錯報情況,如將 2023 年之前的收費數據統一賦值,錯報為 2023 年。
在業內人士看來,這反映出部分保險公司在數據管理與報送方面,一些錯誤的思維方式與行為動作需要矯正。首都經貿大學農村保險研究所副所長李文中表示,監管指出的相關問題,反映出部分保險公司報送數據審核驗證機制缺失,或者說沒有重視相關工作,導致基礎性錯誤反復出現。此外,一旦出現短期頻繁修正數據的情況,意味著公司內部審核流程形同虛設,業務與財務系統協同不足,數據 " 生產—報送 " 環節協調配合不到位。對于私自脫敏、渠道信息空缺等行為而言,揭示部分公司規避監管的意圖,試圖通過 " 數據美化 " 掩蓋實際業務不規范問題。
與此同時,《通知》不僅對數據報送工作進行了明確,還對人身險公司提出了六項要求。其中包括,要求高度重視標準化監管數據報送工作,要按照 " 誰管業務,誰管數據 " 的原則,建立數據表責任制。
" 此前,部分險企數據管理與業務脫節,引發數據失真問題。" 對于監管提出的相關要求,科技部國家科技專家庫專家周迪表示,這明確了業務部門對數據的直接責任,推動業務與數據 " 同頻 ",從源頭保障數據真實性;同時強化跨部門協同,避免數據管理 " 孤島化 "。
對于險企需堅持 " 誰管業務,誰管數據 " 這一原則,李文中也表示,這有利于解決長期存在的數據管理與報送中的權責不明確問題。過去,保險公司的數據往往產生于業務部門,報送是 IT 部門,導致數據在流轉過程中可能產生忽視數據背后邏輯的問題,也會存在口徑理解上的差異,最終必然影響數據質量。新規定要求業務部門直接負責報送數據的質量,從源頭上保證數據的真實性。當然,這也會促使公司加強這項工作的治理與考核。
2024 年 12 月,金融監管總局下發《關于印發保險業監管數據標準化規范(人身保險公司 2024 版)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 "2024 版規范 "),要求各人身險公司應高度重視數據報送工作,建立工作機制,明確歸口管理部門,指定專人負責,對照 2024 版規范要求制定系統升級、接口改造方案,加強標準化監管數據報送系統建設及運營,強化實施進度管理,確保按時完成數據報送。
對于保險公司進行標準化數據報送的必要性,李文中表示,一是,有利于貫徹落實穿透式監管。2024 版規范新增渠道管理、消費者保護等五大主題領域,將承保、理賠、再保等全鏈路數據納入監測,使監管能通過數據關聯分析識別風險,例如銷售誤導、保險欺詐等。二是,提高數據在行業內共享和使用的價值。統一數據口徑解決此前 " 碎片化 " 問題,進行適當加工處理后就可以在行業內共享使用,為行業反欺詐、精算定價、風險減量管理等領域的數據協作提供可能,推動跨公司產品和服務創新。
整體而言,標準化數據報送,是監管部門掌握行業真實經營狀況的基礎,便于監測風險(如償付能力、業務合規性)、制定政策等。周迪對此也表示,規范數據報送,一方面,可以推動行業數據口徑統一,減少信息不對稱,提升行業透明度;另一方面,倒逼險企規范內部管理,通過數據質量提升業務流程標準化(如承保、理賠數據聯動)。
針對監管提出的相關問題,對于保險公司如何對照整改以及做好補報工作,李文中認為,首先,各家保險公司應當按照要求對存在問題的數據按要求及時完成補報。其次,保險公司需要建立和完善內部數據管理與報送工作制度,明確各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和工作協調配合的內容,加強工作考核。再次,由于數據涉及領域較多,對相關人員專業素質要求較高,因此公司內部有必要加強相關人員的培訓,提高數據管理的專業素質與能力。
北京商報記者 胡永新